
共青团员享有一定的权利,包括参加团的有关会议和团组织开展的各类活动,接受团组织的教育和培训,参加团组织讨论决定的一些问题的会议,并在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对团的工作提出建议,监督、检举团的领导机关和团的工作人员,要求团组织给以公正的答复,要求团组织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团的各级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
共青团员的权利是基于其作为共青团员的身份而获得的,是共青团员参与团内生活、发挥积极作用的重要保障。这些权利的行使有助于共青团员更好地参与团的活动,促进自身的成长和进步。
同时,共青团员也应当履行相应的义务,如遵守团的章程,执行团的决议,参加团组织的活动,按期交纳团费,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起模范作用,维护团的团结和统一等。
履行义务是共青团员应尽的责任,是共青团员实现自身权利的前提条件。共青团员应当积极履行义务,为团组织的发展贡献力量。
因此,共青团员在享受权利的同时,也应该积极履行义务,两者相辅相成,共同促进共青团组织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