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深圳市合法稳定居住、就业或在本市小学、中学、全日制大学合法就学,且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有效期不超过三个月、损坏无法使用或丢失的情况下,可以异地换证。
申请材料包括:本市《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采集检测回执》、申请人相片、监护人证明材料、学籍登记表或《在读证明》(仅本市在校学生提供)、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身份证、机动车驾驶证、护照等公安机关签发的各类有效身份证件中任意一种、申请人原申领的居民身份证。
申请流程为:首先,登陆互联网“深圳市公安局户政预约平台”或拨打114电话,按照选择受理点、录入个人信息、选择受理时间、选择领证方式、打印或拍摄预约受理成功通知(记录预约受理编号)的顺序进行预约受理。其次,预约成功后,携带所需材料在预约时间前往预约受理点办理,受理后现场领取《异地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办证时限为三十个工作日,调查时间不计入办证时限。
收到领证通知后,按照《异地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的提示及时领取证件。为保证居民身份证件安全,超过六个月未领取的,公安机关将做注销处理。收费标准为:非本市户籍居民有效期满换领身份证每证收取20元,损坏换领或丢失补领身份证每证收取40元。请注意,只收现金。
在办理过程中,请务必携带所有所需材料,以免因材料不全导致换证流程受阻。希望以上信息能够帮助您顺利完成身份证异地换证。
如需进一步了解或遇到问题,建议直接联系深圳市公安局户政部门获取详细信息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