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贾迎春是荣国府的二小姐,她的父亲是贾赦,母亲是邢夫人,但她并非邢夫人的亲生女,而是贾赦的妾所生。从小失去亲娘的迎春,性格老实无能,懦弱怕事,因此被姐妹们戏称为“二木头”。在大观园的活动中,迎春的表现总是不如其他姐妹,她为人处世也只知退让,任人欺侮。她的首饰攒珠累金凤被奶妈拿去赌钱,过节时需要用时,她却置之不理。丫头们替她催要,她却说:“罢,罢,罢!省些事吧。宁可没有了,又何必生事。”面对下人的欺侮,她只是拿了一本《太上感应篇》去看了。直到探春和平儿来才平息了此事。
王夫人检抄大观园时,迎春的大丫环司棋被逐,迎春含泪不舍,司棋也求她帮忙,但迎春言迟语慢,却无一句话,任凭司棋被人带走。迎春这样一个生性懦弱的人,最终不免悲惨的结局。
迎春最终由贾赦做主,嫁给了孙家。贾赦欠了孙家五千两银子,以女儿抵债。迎春的婚姻遭人劝阻,但“大老能爷执意不听”,此事也就罢了。迎春回来说她在孙家受到虐待,大家虽伤感却无计可施,只得再将她送回。不久,迎春便去世。
曹雪芹在《红楼梦曲》中这样描述迎春的婚姻:“中山狼,无情兽,全不念当日根由。”“一味的骄奢淫荡贪欢媾。”“觑着那,侯门艳质同蒲柳;作践的,分府千金似下流。”“叹芳魂艳魄,一载荡悠悠。”
迎春的判词则是:“子系中山狼,得志更猖狂。金闺花柳质,一载赴黄梁。”迎春的悲惨命运,令人唏嘘不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