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没签劳动合同申请仲裁成功的案例并不少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时,如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自第二个月起支付双倍工资,最多不超过11个月。申请仲裁时,劳动者需提供清晰、充分的证件,通常能获得胜诉。
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通常需要以下证据:一是工作内容的证据,如电子文本、资料、公司相关资料;二是工作相关的标识,如工作信签、员工牌、员工服装等;三是公司给劳动者的制度依据,最好是盖章或印刷的员工手册、财务制度、员工名册等;四是公司正式员工或领导与劳动者交流的资料,如工作安排、书面通知、电子邮件的通知等;五是尝试与公司主管领导对话并录音,确保录音材料的真实性;六是通过人证,其他离职员工的证言,证明劳动者在公司上班;七是与公司有关的其他材料,如工作署名的文件,均可作为证据使用。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指出,境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争议适用本法,包括因确认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等发生的争议。第二十七条则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因不可抗力或正当理由,仲裁时效可中止或中断。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明确,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支付双倍工资,并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第七条指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立即补订书面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