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工信部在1月2日发布了新版《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2019年本)》和《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公告管理暂行办法(2019年本)》。
2. 新版文件提升了环保要求,并提高了行业准入门槛。相较于旧版文件,新版对企业的环保标准和管理精度提出了更高要求,特别是对梯次利用企业的规范。
3. 新文件明确了动力电池回收的理想模式,即先进行梯次利用,再进行拆解和提取。这一变化体现了对梯次利用企业更为明确的规范要求。
4. 新《规范条件》和《暂行办法》在多方面对企业提出了更高要求:
- 环保方面,新《暂行办法》增加了环保主管部门的批准要求,并提出了更严格的环保标准,如废水、废气在线检测。
- 资源回收方面,新增了提锂的指标要求,并对其他器件和辅材的回收提出了要求。
- 产品溯源方面,梯次利用企业和回收利用企业均需建立溯源体系,并标明电池产品编码及标识情况。
5. 新文件的发布将有助于改善当前回收市场参差不齐的现状,提高资源利用效率,规范市场秩序。
6. 2018年,根据旧《暂行办法》,工信部确定了首批符合《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的企业名单,包括衢州华友、豪鹏科技、格林美、邦普循环和光华科技。
7. 已公告的企业需按照新《规范条件》运作,否则可能被撤销公告。被撤销公告的企业需整改合格并在2年后方可重新申请规范公告。
8. 新《规范条件》和《暂行办法》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取代原有的文件。这对电池回收市场将产生显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