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庆市的居民电费是根据阶梯电价来计算的,电价分为三个档次,最高电价每度可达0.82元。
第一档电价:月用电量在200度及以下,电价为每度0.52元,保持现行电价不变。
第二档电价:月用电量在201至320度,每度电价比第一档多0.05元,为每度0.57元。
第三档电价:月用电量超过320度,每度电价比第一档多0.30元,为每度0.82元。
对于还未实行“一户一表”的合表居民用户,电价统一为每度0.54元,暂不执行居民阶梯电价。
非居民用户执行居民电价,按合表居民用户电价标准执行。
居民电价的阶梯电价具体如下:
1. 第一档电量:不超过2千瓦时的电量,电价标准维持现价不变;对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每户每月设置15千瓦时的免费用电量。
2. 第二档电量:241至400千瓦时之间的电量,电价标准比第一档电价提高0.05元/千瓦时。
3. 第三档电量:超过400千瓦时的电量,电价标准比第一档电价提高0.3元/千瓦时。
如何读取电表度数:
1. 找到电表度数所在位置。
2. 区分度数颜色,按从左到右的顺序读取。
3. 具体读数,如黑色区域数值为14564,红色区域数值为3,则电表度数为14564.3度。
4. 不同电表的读数方法,如智能电表,按按钮逐页查看,找到“当前总电量”显示的数值即为当前总电量。
重庆城市居民用电,“一户一表”用户的电价如下:
1. 月累计用电量在180千瓦时及以下:不满1千伏,每千瓦时0.4913元;110千伏,每千瓦时0.4813元;35千伏及以下,每千瓦时0.4813元。
2. 月累计用电量在180千瓦时至280千瓦时:不满1千伏,每千瓦时0.5913元;110千伏,每千瓦时0.5813元;35千伏及以下,每千瓦时0.5813元。
3. 月累计用电量在280千瓦时及以上:不满1千伏,每千瓦时0.7913元;110千伏,每千瓦时0.7813元;35千伏及以下,每千瓦时0.7813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三十五条至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