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单位可能会要求员工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通常,员工只需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请此类证明,这是一个简单的过程。该证明通常会标注派出所的联系方式。
二、个人的犯罪记录属于隐私信息,不会对公众公开。只有在雇佣过程中,单位在查阅个人档案时才能看到,或者在公安机关的信息库中查询到。一般情况下,如果个人没有再次犯罪的迹象,单位不会进行查询。
三、根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向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提供能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无罪的证据,包括物证、书证和视听资料等,且不得拒绝提供。在搜查过程中,侦查人员应向被搜查的单位或个人说明其义务,并要求其配合搜查。
四、被搜查的单位或个人应交出所有证据,包括已知的和搜查中发现的。如果被搜查者故意隐匿罪证,将依法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将依照刑法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以暴力、威胁方法妨碍搜查的,将依照刑法关于妨害公务罪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以其他方式妨碍搜查的,将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受到处罚。
五、搜查是侦查机关的重要措施,只有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有权提出搜查要求和执行搜查。如果侦查人员在搜查中发现的证据与案件无关,应及时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