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员工自离后,仍有权获得其工资。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自离员工的工资,员工可以采取措施保护自己的权益。
2. 员工可以选择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以解决工资未支付的问题。
3. 如果用人单位能够证明员工的离职给他们造成了损失,他们可以要求员工进行赔偿。
4.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条例》,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员工约定的日期支付,且至少每月支付一次。
5. 对于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具体工作的员工,用人单位应在任务完成后立即支付其工资。
6. 当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同时一次性付清员工的工资。
7. 如果员工因个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用人单位可以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员工赔偿经济损失。
8. 赔偿金额可以从员工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20%。
9. 如果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应按照最低工资标准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