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律主观要求:
1. 您应当提供证明在单位工作的相关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合同、考勤记录、工牌、工服等。
2. 您需要明确自己的工资数额以及工资发放的时间,并提供相应的证据,如工资条、工资卡、银行转账记录、微信转账记录、支付宝转账记录等。
3. 如果单位是以现金方式支付工资,应有您签字领取的记录或收据。在此情况下,您可以让单位承担举证责任,证明您确实领取了工资。
4. 证人证言也是重要证据之一,您可以提供同事或其他相关知情人员的证言。
5. 任何其他能够证明单位未支付您工资的证据材料也都应当被收集起来。
法律客观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发生劳动争议时,当事人有责任提供支持自己主张的证据。如果与争议事项相关的证据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则用人单位应当提供。若用人单位不提供,则应承担不利的后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九条,当事人提供的证据若经查证属实,仲裁庭应将其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如果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如果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不提供,则应承担不利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