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古代汉语中,"以"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文言虚词,其用法多样,主要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 用作连词,可译为"和"、"率领"、"带领"、"又"、"而且"、"并且"等,或者省去;
2. 用作介词,表示动作、行为所用或所凭借的工具、方法及其他,可视情况译为"用";
3. 用作连词,表示并列或递进关系,常用来连接动词、形容词(包括以动词、形容词为中心的短语),"而",连接状语和中心语,可译为"而";
4. 用作连词,表示目的关系,"以"与"为",可译为"把";
5. 用作连词,表示因果关系,可译为"因";
6. 用作连词,表示动作、行为的对象,用法同"而";
7. 用作连词,表示修饰关系,可译为"而";
8. 用作连词,引进动作、行为发生的时间和处所,用法同"于"。
通过这些不同的用法,"以"在古代汉语中起到了连接、修饰、引出等多种作用,使得语言表达更加丰富和灵活。
例如,在《廉颇蔺相如列传》中,"且以一璧之故逆强秦之欢,不可",这里的"以"表示动作、行为所用或所凭借的工具、方法及其他,译为"用";
又如,在《归去来辞》中,"木欣欣以向荣,泉涓涓而始流",这里的"以"表示并列或递进关系,译为"而";
在《师说》中,"作《师说》以贻之",这里的"以"表示目的关系,译为"把";
在《汉书·西南夷传》中,"余是以记之",这里的"以"表示因果关系,译为"因"。
此外,"以"还可以用来连接状语和中心语,表示动作、行为产生的原因,例如在《曹刿论战》中,"何以战",这里的"以"表示动作、行为产生的原因,译为"用什么身份"。
综上所述,"以"在古代汉语中的用法十分丰富,其灵活多变的使用方式使得古文表达更加生动、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