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铜川市,二套房贷款政策明确规定了“认房又认贷”的细则。这意味着如果借款人在购房时查出其名下已有全款购买的房产且未出售,则再次申请贷款购房仍会被视为第二套房。同样,如果借款人之前以贷款方式购买的房产已结清并出售,但再申请贷款购房时,仍会被认定为第二套房。
根据这一政策,被认定为第二套房的购房者在申请贷款时,首付比例将被提高至50%,贷款利率也将上浮1.1倍。这一措施旨在遏制投机投资行为。
关于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铜川市规定如下:借款人需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拥有本市城镇户籍或有效的居留身份;具备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状况良好,且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需在借款前正常缴纳住房公积金并连续交足半年以上;提供购买自住住房的有效合同或协议;借款人与购房合同中的购房人必须一致,购买共有产权(除配偶外)的共有人需出具同意住房抵押的书面承诺;需提供不低于购买自住住房价值30%以上的自有资金(二手房则需40%以上);同意办理住房抵押和保险;购买商品住房时,应由开发商提供阶段性担保并提交相关资信材料;同意在贷款承办银行开设个人账户,并允许贷款承办银行每月从该账户直接划收贷款本息。
这些条件旨在确保申请者的经济能力和信用水平,以降低贷款风险。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