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面对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问题,劳动者应当通过正规渠道维权。首先,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投诉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能证明被拖欠工资的相关证据。如果劳动监察部门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而用人单位仍拒绝支付,则劳动者可以进一步申请劳动仲裁。
在申请劳动仲裁时,劳动者可以同时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要求,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法》第五十条明确指出,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详细列举了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具体情形,并规定了劳动行政部门的处罚措施。如果用人单位逾期不支付工资,劳动行政部门将责令其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支付赔偿金。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则规定了发生劳动争议时,当事人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总的来说,劳动者在遇到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时,应当依法维权,通过投诉和申请劳动仲裁等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