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劳动仲裁不受金额大小,关键在于合法权益是否受到侵害。
2. 仲裁时效从当事人意识到或应当意识到权益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可能因主张权利、寻求救济或对方履行义务而中断,与金额大小无关,而与主张权利行为相关。
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处理所在区域内的劳动争议案件,通常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有权管辖,双方分别向两地申请仲裁时,劳动合同履行地的仲裁委员会将拥有管辖权。
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二条,劳动争议案件双方当事人是发生争议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
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限为一年,计算起点是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的那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