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与安东尼的相识,要追溯到多年前。那时的我还是一个初露锋芒的美少年,而今已步入中年。那时的我尚未被大众所熟知,而你们也未曾相识。我们的首次相遇是在大连,彼时《迷藏》正在宣传,我频繁穿梭于各大城市间。
安东尼似乎有办法获得我的手机号码,他的第一条短信问我:“你觉得西装是米白色的好还是黑色的好?”当时,我几乎以为他是个外星人。那时的我还不算繁忙,有时间回复这些陌生的信息。在我们的交流中,我知道了他在大连、沈阳读书,大连是他的老家。于是,当我再次飞抵大连时,这个沉默寡言的男孩主动找我聊天。
他第一句话是:“你好像本人好看些,照片上挺难看。”当时,我几乎想要转身离开。我原本想找个导游带我参观大连的海边,享受海风,却不想被羞辱。后来,在沈阳,他又出现了,说:“你黑眼圈出现了。”那一刻,我握紧了拳头。我们逐渐熟识,通过网络、短信和电话保持联系。他去了澳大利亚,至今仍在。
其实,这个序是安东尼逼我写的。他从澳大利亚打来电话,语气坚定地说:“你一定要写。”我考虑他是从澳大利亚打来的,没有挂断。他的话让我动容:“我觉得能遇见你很奇妙,能写这本书也是因为遇见你。”我被说服了。
安东尼的文字充满奇思妙想,带着温情与美好。他平时沉默寡言,偶尔却非常帅气,另类。他有一只玩具兔子,名叫不二,一直带在身边,甚至为它拍照、散步。他养了一棵像食人花的植物,取名Guzzi,也会与之对话。他的文章没有标点,出版社工作人员校对时都结巴了。他说自己做了一个美好的梦,梦见无数美少年在草地上奔跑。他偶尔发短信,虽然文字组合起来没人能理解,比如“我要带你去飞行”。
他的书记录了他的冒险故事,读起来如同悠长假期,躺在海边享受小说、冰红茶和音乐。书中也透露出一些孤单和寂寞,零星点缀着漫长而安静的岁月。这本书对我而言意义非凡,因为它们非常私密。写作过程顺利,仿佛与朋友聊天或讲故事比赛时的心情。
完成这本书的那天,心情变得平和,没有了激动和叫嚣。画手Echo对我说今天有点不对劲,因为之前她常说我是披羊皮的狼。我说今天可能把羊皮穿上了。Echo的画让我回想起过去的两年,每一页都在翻转,心中默念“真的过去了”。她的画作将文字完美融合,清晨下了雨,现在是晴天,天上的云朵连成一片,厚重的影子落在山地的盆地,附近的金属屋顶反射着强烈的光芒。
我们对幸福的定义思考了很久,但都没有认真地活过。偶尔感到难过和失落,但又觉得无所谓。未来或许会遇到其他人,但我们仍然会走下去,看看还会发生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