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个小厂需要完成一系列手续。首先,针对经营场地的手续包括:
1. 若使用自有非住宅房产,需提供房产产权基本证明,以及房产所有人同意作为经营场所的证明。
2. 使用自用公房的情况下,应向房管部门申请住改非证明。
3. 若是租赁场地,应提交租赁协议以及房屋产权证明。
4. 若场地位于路边弄口,还需提供占用道路许可证或批准件。
其次,关于资金申报,要求如下:
1. 确保内容真实,避免虚假信息。
2. 进行准确的市场预测。
3. 论证严谨,使用系统分析方法进行全面分析。
接下来,需要身份证明,包括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以及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然后,是进行名称预登记,确保名称可用并保留一定期限。
对于食品类加工厂,还需要向质监局申请生产许可证。
最后,提交申请时需要:
1. 签署《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申请书》。
2. 提交身份证明。
3. 提供经营场所证明。
办证程序包括:
1. 前往当地工商分局领取表格并填写。
2. 到行政中心工商窗口核准名称。
3. 材料准备齐全后,前往当地工商分局正式办理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