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民事权益争议的含义
民事权益争议,通常称作民事纠纷,是指在民事权利与义务之间发生的争议。这类争议通常源于对民事法律规范的违反,当民事主体的权利受到侵犯时,便产生了以民事权利义务为内容的民事争议。简而言之,民事纠纷涉及的是处理公民之间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任何违背这些规范的行为都可能导致民事纠纷的发生。
二、解决民事争议的途径
在实际生活中,民事主体之间解决矛盾和纠纷通常有四种方式:
1. 协商解决:当事人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通过友好协商,互谅互让,达成和解协议以解决纠纷。
2. 调解解决:在有关组织(如人民调解委员会)或中间人的主持下,基于平等、自愿、合法的原则,通过摆事实、讲道理,促使双方当事人自主达成协议,从而解决纠纷。
3. 仲裁解决:纠纷当事人根据事先或事后达成的仲裁协议或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向仲裁机构提出申请,由仲裁机构依法审理并作出裁决,当事人自觉履行裁决或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以解决纠纷。
4. 诉讼解决: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依法审理并作出判决或裁定,当事人对生效裁判自觉履行或法院强制执行,从而解决纠纷。
上述途径中,仲裁和诉讼具有法律上的强制执行力,而协商和调解的结果则不具备,因此当事人可以对协商和调解达成的协议行使撤回权。最终采取哪种方式解决民事纠纷,完全取决于当事人的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