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欧洲哲学史上,康德首次将“实践”概念引入哲学领域,并提出了“理论理性”与“实践理性”的概念。然而,康德的“实践”概念主要局限于伦理实践的范畴。费尔巴哈则进一步将“实践”与“生活”相联系,提出了一些富有启发性的观点,但未能充分理解“革命的”、“实践批判的”活动的意义。
黑格尔则引入了“实践理念”的概念,揭示了人类实践活动的创造性特征。然而,他的实践概念本质上是一种抽象的理念活动,而非现实的人类活动。旧哲学未能准确把握实践的本质,这除了唯心主义与旧唯物主义各自的主观原因外,还存在客观原因。实践作为人特有的活动,本身就具有内在的矛盾性。一方面,实践是人的有目的的活动,体现了人的主观因素;另一方面,它又是通过物质手段与自然世界进行物质变换的客观过程。
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物质生产活动是人的“第一个历史活动”,也是每日每时必须进行的基本活动。马克思将物质生产活动视为实践的首要形式和根本内容,将实践理解为一种自觉的社会过程。物质生产首先表现为人以自身活动来引起、调整和控制人与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人与人之间必然形成一定的社会关系,并进行活动互换。人与自然的关系制约着人与人的社会关系,反之亦然。同时,物质生产过程的结果在开始时作为目的存在于生产者的意识中,指导着生产活动的方式和方法。
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实践是指人能动地改造客观世界的物质活动,是人所特有的对象性活动。实践的自主性和创造性体现了人的主体性特征。实践是由人发动的同时又是为了人的活动,它使人与物的关系由物支配转变为人支配物,确立了人对自然界的主体地位。在实践中,人按照对事物运动规律的认识去改造事物,使之适合人类占有和利用,充分展现了人的主体能动性。
此外,实践还具有物质的、客观的、感性的性质和形式,这将实践视为人以“感性”的方式把握客体的活动,区别于精神的、观念的方式。这种区别中,实践具有直接现实性的特征。实践是人通过物质手段与物质对象发生实际作用的过程,这种“感性的”活动具有现实的实在性。纯粹的自然存在物不包含人的主观活动,因此无法证实或证伪人的理论与认识。而实践则能够检验主观目的、愿望、意图和计划是否符合客观实际,证明理论是否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