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此次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制度旨在鼓励高端人才,控制一般人才,限制低端人才。根据这一原则,将外国来华工作者分为A类(高端人才)、B类(专业人才)和C类(普通人员)。根据不同标准进行分类管理。
若申请人的个人信息,如姓名、护照号、职务或类别发生变更,应在变更发生之日起十日内向许可决定机构提出申请。这确保了信息的及时更新。
如果在华工作的外国人士更换雇主,但职业保持不变,且工作签证仍在有效期内,可以申请工作签证转移。但需注意的是,必须先由原雇主注销其工作许可,并提供政府出具的注销证明。
对于体检证明,要求必须由我驻外使、领馆认可的境外卫生医疗机构或中国境内检验检疫机构出具,且签发时间需在六个月内。如果已经在华工作的外国人士更换了雇主,则无需再次提供体检证明。
来华工作许可的延期申请也需严格遵守规定。如果用人单位希望继续聘用申请人,需在原工作许可有效期届满前30天向决定机构提出申请,但不得早于许可有效期届满前90天。这确保了工作许可的有效性和连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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