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现行法规《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24号),行驶证的补办必须在车辆登记地的车辆管理所进行。这意味着行驶证副页如果丢失、损坏或灭失,车主需要前往所在地区的车辆管理所申请补办。
补办行驶证所需的具体资料包括:
1. 《机动车牌证申请表》原件;
2. 车主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若由代理人办理,则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代理人为单位的还需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并需有车主的书面委托。
此外,如果行驶证的部分内容已经丢失或损坏,车主还需交回剩余的部分。补办流程包括:
1. 受理并缴纳相关费用;
2. 如车辆不在现场,则需到机动车检验点重新照相或提供照片;
3. 领取受理凭证;
4. 最后领取新的机动车行驶证。
值得注意的是,办理行驶证补办时,收费标准为每本15元。车主在准备申请材料时,需确保所有文件齐全,以免影响补办流程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