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电影学院的奖学金评比标准涵盖国家和校内多个奖项,旨在激励学生在学术和全面发展上取得优异成绩。
国家奖学金,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奖励对象为二年级及以上品学兼优的学生,每人每年可获得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则由中央和北京市政府共同出资,用于资助二年级及以上品学兼优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每人每年5000元。
学院设立的优秀学生奖学金,根据上一学年的成绩,评选出符合条件的学生,一等奖学金4000元/人,二等奖学金2500元/人,三等奖学金1000元/人。单项奖学金则表彰在体育、文艺或创作方面表现出色的学生,奖励金额为500元/人。
社会奖学金是由社会出资方设立,具体评选标准、比例和范围参照各自奖学金条例。学院规定,每位学生每年最多可获得两项奖学金。
校园文化建设奖旨在表彰为学校活动做出突出贡献的学生,每年在学生会、大学生电视台、大学生艺术团等组织和社会团体中进行评定。这些奖项的设立,不仅鼓励学生在学术上追求卓越,还促进他们在全面发展方面取得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