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皮二手房过户费用包括多项费用,具体如下:
登记费,住房按80元/套收取,非住房则为550元/套。
转让手续费,住宅每平方米6元,双方各承担50%,而非住宅每平方米18元,双方也各承担50%。
契税,首次购买90平方米或以下的普通住宅按成交价格的1%缴纳,90平方米以上144平方米或以下按1.5%缴纳,其他情况则按3%缴纳。
营业税,普通住宅未满2年需按全额的5.65%缴纳,超过2年免征;非普通住宅未满2年同样按全额的5.65%缴纳,超过2年则按差额的5.65%缴纳,商业用房按差额的5.65%缴纳。
个人所得税,出售家庭唯一住房且满五年免征,其他情况则按差额的20%或全额的1%缴纳。
土地出让金,划拨住宅用地转让时按成交价1%缴纳。
印花税,每件产权证需贴花5元。
工本费,核发一本证书免费,增加一本则需缴纳10元。
根据《房屋登记办法》规定,房屋登记由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记机构办理。共有房屋应由共有人共同申请登记,共有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可由相关共有人申请,但因共有性质或份额变更申请登记时,必须由共有人共同申请。
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时,需提交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证书或房地产权证书、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及其他必要材料。
这些材料可包括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以及人民或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依据《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房地产转让需遵循以下程序:
一、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二、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交的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书面答复,逾期未答复视为同意受理。
四、管理部门核实成交价格,必要时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
五、转让当事人按要求缴纳相关税费。
六、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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