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特种人员信息查询系统中,可以查找到建筑特种作业人员的相关信息。特种作业操作证由国家安全监督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考核并发给。这些证件包括:
1. 国家安监总局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该规定明确了特种作业的定义,即那些可能对操作人员、他人的安全健康以及设备和设施安全造成严重危害的作业。特种作业的范围由特种作业目录具体规定。特种作业人员持有的证件即为特种作业操作证。
2.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以及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作业人员及相关管理人员,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通过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考核,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才能从事相应的作业或管理工作。该证书由国家质检总局下属的地方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
3. 建设部颁布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指出,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是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活动中,从事可能对自身、他人及周围设备设施安全造成重大危害作业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