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盖房子时承包方工人意外触电身亡,业主是否应承担责任,需视具体情况而定。若承包方具备合法资质,业主则无需承担赔偿责任。反之,若承包方缺乏资质,业主因选任不当需承担一定赔偿责任。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承揽人在施工过程中对他人或自身造成损害,定作人通常不承担赔偿责任。然而,若定作人存在定作、指示或选任上的过失,仍需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在实践中,业主需对承包方进行严格审查,确保其具备相应资质与安全施工能力。业主若未能尽到合理审查义务,选择无资质的承包方,一旦发生事故,将可能因选任不当而需承担赔偿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业主承担赔偿责任的程度与选任过程中的过失程度紧密相关。若业主尽到充分审查义务,但承包方仍因自身疏忽导致事故,业主的责任范围将相对较小。反之,若业主未尽到合理审查义务,则可能需承担较大赔偿责任。
此外,业主还需关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措施。即使承包方具备资质,业主亦应监督施工过程,确保安全措施到位,以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综上所述,业主在盖房过程中需谨慎选择具备资质的承包方,并在选任过程中保持高度警惕,避免因选任不当而需承担赔偿责任。业主还应加强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以保障自身权益及施工人员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