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律分析:保密法实施细则的正式名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这一条例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下简称保密法)的相关规定而制定。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全国的保密工作。在上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的指导下,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保密工作。中央国家机关在其职权范围内管理或指导本系统的保密工作,并监督执行保密法律法规。此外,中央国家机关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或与有关部门联合制定主管业务方面的保密规定。
法律依据: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第一条,该条例的制定是为了落实保密法的规定。
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第二条,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全国的保密工作。
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第三条,中央国家机关有权在其职权范围内管理或指导本系统的保密工作,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或联合制定主管业务方面的保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