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北京聚乐嘉年华是否涉嫌传销需要根据其实际的经营模式来判断。
2. 传销通常具有以下特征:需要缴纳入门费、要求发展下线、以人头数量和业绩来决定回报。
3. 国务院发布的《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明确规定了传销行为的界定。
4. 根据该条例,以下行为属于传销:
a. 组织或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间接发展的成员数量获取报酬,以此非法牟利。
b. 组织或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支付费用或以购买商品等方式变相支付费用,以获得加入或发展其他人员的资格,以此非法牟利。
c. 组织或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以此非法牟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