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退役军士在结束军旅生涯后,多样化的职业道路向他们敞开。首先,他们可以选择报考事业单位或公务员,根据国家规定,一些特殊贡献的退役士兵在此过程中可获得优惠政策。例如,那些荣立一等功的退役士兵,在参加事业单位招聘时,可采取考核方式直接被聘用。而在公务员考试中,退役士兵有机会获得加分,加分标准依据服役年限和荣誉表彰等级而定。
具体加分政策包括:- 服役13年以上的转业、复员士官加8分;- 服役9年至12年的转业、复员士官加6分;- 服役6年至8年的复员士官加4分;- 服役3年至5年的复员士官加2分;- 荣立二等功以上的转业士官和退役士兵额外加3分;- 荣立三等功的退役士兵额外加2分;- 获得优秀士官和优秀士兵称号的退役士兵额外加1分;- 伤残士兵额外加3分;- 在艰苦地区或特殊岗位工作的退役士兵可再加3分;- 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除享受以上加分外,还有其他优惠政策。
此外,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招录中,也开展了针对反恐特战、狙击、排爆等专业技能的退役军人的特殊招录项目。对于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报考公务员时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录用的机会。在选调生选拔中,有服役经历的优秀大学毕业生也将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综上所述,退役军士在报考事业单位和公务员时,能够得益于一系列的优待政策,这些政策旨在帮助他们更好地融入社会,提升生活品质。需要注意的是,具体政策会随时间和地区而有所差异,建议关注当地组织部门和人社部门发布的最新招录公告,以获取准确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