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房贷,也可以提取公积金。具体如下:
公积金可以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提取。这些条件包括但不限于离休、退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出国定居、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一定时间内未再就业、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等情况。如果家庭生活困难,也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来缓解经济压力。
没有房贷但需要提取公积金,可以通过手机公积金平台进行提取。具体如下:
1、下载并打开手机公积金平台
在手机上下载并安装手机公积金应用程序。
2、点击业务办理
打开后,在主页面选择业务办理。
3、选择公积金提取
在业务办理页面中,点击公积金提取选项。
4、选择租房提取并选择提取类型
点击租房提取后,选择其他住房作为提取类型。
5、填写提取信息
输入租赁合同编号或权证号,填写房租金额,然后点击下一步。
要提取公积金而没有房贷的情况,可以根据以下几类用途准备相应的材料:
1、租房提取
(1)本人及配偶名下无房产的证明。
(2)身份证、公积金提取申请表、租房合同等。
2、重大疾病提取
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医疗费用发票等。
3、离职提取
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等相关材料。
4、退休提取
退休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5、在申请提取公积金时,请仔细研读具体规定,确保行为符合政策要求,以便顺利提取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