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煤矿井下工人的退休如下:
1、男性职工年满55周岁,且实际工作年限满10年。
2、女性职工年满45周岁,且实际工作年限满10年。
3、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等国家规定的特殊工种,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提前退休。
煤矿井下工人退休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关键步骤:
1、确认退休资格
男性职工需年满55周岁,女性职工需年满45周岁,且实际工作年限满10年。
2、提交退休申请
(1)职工应在每月10日前向所在单位(或档案代理机构)递交提前退休的书面申请。
(2)提交个人身份证、户口簿、工作年限证明等相关材料。
3、审核与公示
(1)所在单位或职工档案托管机构会对申请理由、工种岗位、具体从业期限及原始资料进行审核,并结合个人档案进行核实。
(2)对拟提前退休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五天,以接受群众监督。
4、上报审批
(1)公示无异议后,所在单位或职工档案托管机构将相关材料报送县人社局审核汇总,再上报市人社局审批。
(2)市人社局每月审批一次,从审批的次月起,符合提前退休条件的职工开始计发基本养老金。
煤矿井下工人退休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职工档案
包括能全面反映职工工作简历的材料。
2、身份证复印件
需提供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近照
需提供本人免冠近照半寸相片两张。
4、退休人员审批表
需填写《退休人员审批表》。
此外,还需要确保工种属于特殊工种,如煤矿井下作业等,并根据相关规定办理提前退休手续。
《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