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房屋左右间距的规定如下:对于多层建筑(4-6层及以下),其与多层建筑之间的间距应不少于6米;多层建筑与高层建筑(12层及以上)之间的间距应不少于9米;高层建筑之间的间距应不少于13米。
2. 房屋前后间距的计算标准是:两楼之间的间距不应小于前楼高度的1.2倍。
3. 国家规定以冬至日的日照时间不小于1小时(即房子最底层窗户)为标准来确定建筑物的间距。这里的间距计算公式为:建筑物室外坪至房屋檐口的高度除以正午时太阳高度角的正切值(a-各地类型在冬至日正午时的太阳高度角)。
4. 根据国家强制性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国标GB50180-93),第1.0.5条规定了居住区规划设计的基本原则,其中第1.0.5.4条强调要适应居民的活动规律,综合考虑日照、采光、通风、防灾、配建设施及管理要求,以创造方便、舒适、安全、优美的居住生活环境。
5. 第5.0.2条规定,住宅间距应以满足日照要求为基础,同时综合考虑采光、通风、消防、防震、管线埋设、避免视线干扰等多方面要求来确定。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