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通常情况下,仅由男方提出离婚申请,但以下特殊情形除外:
(一)女方处于孕期;
(二)产后一年内;
(三)终止妊娠六个月内。
然而,如果人民法院判定确有必要处理男方的离婚请求,则不受此限制。
以下为"确有必要"的具体情况:
1.男方有确实证据表明女方婚后主动与他人发生性行为并导致怀孕,如男方表明女方婚后从事卖淫、通奸、姘居等非法活动;
2.女方对男方的人身安全构成严重威胁者;
3.女方有遗弃、虐待婴儿之虞,若未能及时解决,可能会给婴儿带来严重伤害者;
4.女方在婚恋时存在不宜结婚的疾病,婚后治疗无效或无法生育者;
5.女方离家出走且下落不明者。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