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正当竞争的判断标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主体资格: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第三款的定义,“经营者是指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或者提供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这意味着,只有自然人、法人和其他非法人组织可以成为不正当竞争的主体。
2. 行为要件:不正当竞争的第二个构成要件是经营者必须客观上实施了某种不正当竞争行为。
3. 损害结果:不正当竞争行为应当导致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
4. 因果关系:不正当竞争行为与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之间应当存在因果关系。
5. 主观过错:经营者在其行为中存在主观过错,这是不正当竞争的一个重要判断标准。
【法律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条第3款:“经营者是指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或者提供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