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律主观: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独资企业的增值税通常采用定期定额的征收方式。个体工商户的报税步骤如下:
1. 新开业的个体工商户需向税务机关申请定期定额征收的资格。
2. 新开业的个体工商户可选择任意一家已开通个人储蓄账户并与税务机关联网的银行,签署《委托代扣税款协议书》,以办理储蓄账户扣税业务。
3. 一旦完成储蓄扣税业务,税务机关将定期从纳税人的储蓄账户中自动划扣税款,个体工商户无需自行申报定额内的税款。
注意,个体工商户在办理储蓄扣税时需注意以下事项:确保账户内的存款足够支付当前的税款。如果未能按时扣税(即银行未能从账户扣款),个体工商户需在办税服务厅申报纳税或通过网络申报,并接受相应的处罚。
法律客观:《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的第三十条和第三十一条对上述流程进行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