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律分析:律师费在不同地区有所差异,大致范围如下:
1. 无财产争议案件:普通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根据案件性质、复杂程度、工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在6000元至100000元之间协商收取;外地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代理费不低于20000元。
2. 法律文书:代为撰写、修改、审查法律文书,根据法律文书的性质、难易程度、工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每份文书在600元至2000元之间协商收费。
3. 律师见证:根据法律文书的性质、所需时间等因素,按每件2000元至10000元之间协商收费。
4. 代办公证:律师代办公证的事务不同,每件1500元至3000元之间协商收费。
5. 律师函及法律意见书:为委托方出具律师函或法律意见书,根据相关事务难易程度、使用目的、工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协商收费,每份为1500元至20000元之间协商收费。
6. 律师调查:按调查事项协商收费。
诉讼费:10元。
法律依据:《诉讼费交纳办法》第十三条,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 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 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 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 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 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 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 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 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 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 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 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 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 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 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 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3. 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
4. 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
5. 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 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
- 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
6. 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在本条第2项、第3项、第6项规定范围内制定具体交纳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