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公社放映员是在特定历史背景下产生的职业,他们在70年代的中国,承担着向农村地区传播文化和电影宣传的重要任务。
2. 为了改善农村地区文化宣传的落后状况,1974年国务院发布了《关于认真做好农村电影发展工作的意见》文件,各级政府随后制定了实施计划。
3. 从1975年至1977年,全国各地的每一个公社都成立了公社放映队。这些队伍由公社党委政府负责组建,选拔有文化素养和宣传能力的优秀人才,经过文化厅电影部门的专业培训和考核,持证上岗。
4. 公社放映队通常由一名队长和2至3名放映员组成,有电力供应的地区配备2名放映员,无电力供应的地区配备3名。
5. 放映队由公社党委、革委直接管理,而业务技术和电影拷贝的供应则由所在县市的电影公司负责。这种管理模式体现了国家对农村文化宣传工作的重视和支持,标志着国家通过电影队向农村普及文化宣传的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