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取失业保险金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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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01-06 19:18:08
骗取失业保险金的法律责任
二、如果行为满足《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条保险诈骗罪中规定的诈骗金额及恶劣程度,当事人还有可能承担刑事责任。具体来说,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五十六条,涉及保险诈骗活动且达到以下任一情况,均应予以立案追究。(1)个人诈骗金额超过一万元。(2)单位诈骗金额超过五万元。【法律依据】;《失业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不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条件,骗取失业保险金和其他失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责令退还;情节严重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处骗取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导读二、如果行为满足《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条保险诈骗罪中规定的诈骗金额及恶劣程度,当事人还有可能承担刑事责任。具体来说,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五十六条,涉及保险诈骗活动且达到以下任一情况,均应予以立案追究。(1)个人诈骗金额超过一万元。(2)单位诈骗金额超过五万元。【法律依据】;《失业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不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条件,骗取失业保险金和其他失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责令退还;情节严重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处骗取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一、依照《失业保险条例》,凡是不满足领取失业保险金资格却通过欺骗手段获取此项待遇者,社保经办机构有权立即要求其退还,情节严重者将受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最高三倍罚款的处罚。
二、如果行为满足《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条保险诈骗罪中规定的诈骗金额及恶劣程度,当事人还有可能承担刑事责任。
具体来说,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五十六条,涉及保险诈骗活动且达到以下任一情况,均应予以立案追究:
(1)个人诈骗金额超过一万元;
(2)单位诈骗金额超过五万元。
【法律依据】
《失业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不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条件,骗取失业保险金和其他失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责令退还;情节严重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处骗取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骗取失业保险金的法律责任
二、如果行为满足《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条保险诈骗罪中规定的诈骗金额及恶劣程度,当事人还有可能承担刑事责任。具体来说,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五十六条,涉及保险诈骗活动且达到以下任一情况,均应予以立案追究。(1)个人诈骗金额超过一万元。(2)单位诈骗金额超过五万元。【法律依据】;《失业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不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条件,骗取失业保险金和其他失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责令退还;情节严重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处骗取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