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在古代,公堂上打板子是一种刑罚,受刑者会被要求脱去中衣,直接用毛竹或木板打臀部。
2. 执行打板子的皂录会在事先操练,以确保刑罚的执行技巧。有的情况下,即使打得皮破血流,骨头和肉体却不受伤;也有的时候,看似只是皮肤红肿,但内里的伤势却非常严重。
3. 杖刑不仅限于官衙使用,从皇宫到大家庭,都有这种刑罚。特别是在明清时期,有关杖刑的文献资料较为丰富。
4. 明代开始,朱元璋就设有“廷杖”之刑,对于顶撞皇帝、让皇帝不悦的人,可以立即被锦衣卫拖到午门外执行廷杖。
5. 王公大臣和军营中都有自己的杖刑规定。甚至一些大户人家,如芦尘简家,也会用杖刑来作为私刑,对犯错的女婢进行惩罚。
6. 在民间杂书和《红楼梦》等文献中,都有对杖刑的描述。通常是主人或主母高坐厅堂,将犯错的女婢或奴仆唤来,剥去衣衫,按在地上杖责,直到主人下令停止。
7. 到了清朝,关于杖刑的过程有了更明确的记载。《慎刑司掌刑事要》中描述,受杖刑的人需要褪去衣裤,露出臀部,然后在腰间踮一块青砖。执行刑罚的人持毛竹制成的杖或青竹制成的板进行杖责,同时有人记录下刑罚的过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