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量变和质变的辩证关系原理:
1. 事物的发展总是从量变开始的,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
2. 质变又为新的量变开辟道路,使事物在新质的基础上开始新的量变。
3. 事物的发展就是这样由量变到质变,又在新质的基础上开始新的量变,如此循环往复,不断前进。
量变和质变的辩证关系方法论:
1. 古代哲学方法论
中国古代哲学观念源自人们对时空观念的形成,因此中国古代哲学方法可以从时空观念谈起。千百年来,中国古代哲学方法对国人思维、行为方式的影响深远。
2. 近代哲学方法
唯心论将法国的笛卡尔和英国的培根视为西方近代哲学的开创者,原因在于这两人都将人的思考能力作为研究对象。
量变和质变的辩证关系:
1. 量变和质变互相依赖
质变依赖于量变,没有量变就没有质变。量的变化积累到一定程度,就不可避免地引起质变。这就是说,质变依赖于量变,没有量变就没有质变。事物的质变不是偶然的,更不是凭空产生的,而是以量变为基础,是由逐渐的、不明显的量变所准备好的。
2. 量变和质变相互渗透
量变过程中的部分质变,又分为阶段性部分质变和局部性部分质变两种情形。所谓阶段性部分质变是指事物的根本属性未变,而非根本性质发生了变化,使事物的发展呈现出阶段性。
3. 量变和质变是相互转化的
事物的变化总是首先从量变开始,量变在一定范围内即不突破度时,就不会引起质变。但是当量变达到关节点时即突破了度的极限时,事物就会发生质变。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它巩固和完成量变。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