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从事电信增值业务经营的当事人,须向所在地区的电信管理机构或国务院信息产业部门提交申请,办理互联网信息服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2. 申请时,应按照相关机关的具体要求准备并提交书面材料。
3. 电信管理机构在收到经营许可证申请后,将在规定的60日内完成审查工作,并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4. 如果申请获得批准,相关电信管理机构将向申请人发放经营许可证。
5. 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七条的规定,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必须依法申请并取得互联网信息服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6. 电信管理机构应在收到经营许可证申请后60日内完成审查,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发放经营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则应书面通知并说明理由。
7. 一旦申请人成功取得经营许可证,还需按照相关规定,到企业登记机关办理相应的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