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12381主要受理以下内容:
1、电信用户申诉问题。
2、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
3、信息通信类行政许可业务。
4、电信网络诈骗相关咨询。
5、一证通查服务。
6、无线电干扰投诉。
工信部12381投诉根据投诉内容不同,流程不同,以下是无线电干扰投诉流程:
1、准备材料
在投诉前,需要准备个人信息和投诉内容,包括姓名、联系方式、地址等,以及详细描述遇到的问题,包括时间、地点、事件经过等。
2、拨打热线
投诉人可以通过拨打12381热线进行投诉,按照语音提示选择“无线电干扰投诉”,投诉电话将接通至受理中心。
3、记录投诉
受理中心话务员会根据来电情况记录投诉信息,形成《无线电干扰投诉受理单》,并通过邮件发送至相关无线电管理机构。
4、监测定位
相关无线电管理机构会根据《无线电干扰投诉受理单》内容开展监测定位、干扰源查找和处置等相关工作。
5、反馈结果
受理中心话务员会统一将处理结果答复投诉人,并根据需要联络相关单位配合做好沟通解释工作。
查询12381投诉处理进度的查询方式具体如下:
1、官方网站或APP查询
服务提供商会为其用户提供一个官方网站或专用的移动应用程序。可以通过登录您的账户,在“我的投诉”或“投诉进度”类似的选项中查看您的投诉处理情况。
2、客服热线查询
拨打12381热线,按照语音提示选择投诉进度查询,然后提供投诉编号或其他相关信息以查询进度。
3、电子邮件查询
如果是通过电子邮件提交的投诉,可以回复该邮件询问投诉的处理进度,或者按照投诉确认邮件中的指示进行查询。
《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
第四条
维护数据安全,应当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建立健全数据安全治理体系,提高数据安全保障能力。
第五条
中央国家安全领导机构负责国家数据安全工作的决策和议事协调,研究制定、指导实施国家数据安全战略和有关重大方针政策,统筹协调国家数据安全的重大事项和重要工作,建立国家数据安全工作协调机制。
第六条
各地区、各部门对本地区、本部门工作中收集和产生的数据及数据安全负责。
工业、电信、交通、金融、自然资源、卫生健康、教育、科技等主管部门承担本行业、本领域数据安全监管职责。
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承担数据安全监管职责。
国家网信部门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负责统筹协调网络数据安全和相关监管工作。
第七条
国家保护个人、组织与数据有关的权益,鼓励数据依法合理有效利用,保障数据依法有序自由流动,促进以数据为关键要素的数字经济发展。
第十二条
任何个人、组织都有权对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向有关主管部门投诉、举报。收到投诉、举报的部门应当及时依法处理。
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对投诉、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予以保密,保护投诉、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第八条
国家网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网络安全工作和相关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电信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和其他有关机关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网络安全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网络安全保护和监督管理职责,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
第十四条
任何个人和组织有权对危害网络安全的行为向网信、电信、公安等部门举报。收到举报的部门应当及时依法作出处理;不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应当及时移送有权处理的部门。
有关部门应当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予以保密,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
第六十一条
履行个人信息保护职责的部门履行下列个人信息保护职责:
(一)开展个人信息保护宣传教育,指导、监督个人信息处理者开展个人信息保护工作;
(二)接受、处理与个人信息保护有关的投诉、举报;
(三)组织对应用程序等个人信息保护情况进行测评,并公布测评结果;
(四)调查、处理违法个人信息处理活动;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六十二条
国家网信部门统筹协调有关部门依据本法推进下列个人信息保护工作:
(一)制定个人信息保护具体规则、标准;
(二)针对小型个人信息处理者、处理敏感个人信息以及人脸识别、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新应用,制定专门的个人信息保护规则、标准;
(三)支持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安全、方便的电子身份认证技术,推进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建设;
(四)推进个人信息保护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支持有关机构开展个人信息保护评估、认证服务;
(五)完善个人信息保护投诉、举报工作机制。
第六十五条
任何组织、个人有权对违法个人信息处理活动向履行个人信息保护职责的部门进行投诉、举报。收到投诉、举报的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告知投诉、举报人。
履行个人信息保护职责的部门应当公布接受投诉、举报的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