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t车船税标准是360元每年。车船税的缴纳通常与交强险一起,由保险公司代收代缴。车船税以车船为特征对象,向车辆与船舶(以下简称车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征收的一种税。此处所称车船是指依法应当在车船管理部门登记的车船。在我国其适用税额,依照《车船税税目税额表》执行。中国国务院财政部门、税务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规定的税目范围和税额幅度内,划分子税目,并明确车辆的子税目税额幅度和船舶的具体适用税额。车辆的具体适用税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规定的子税目税额幅度内确定。
车船税减免政策主要涉及节能和新能源汽车。以下是相关政策要点:
1、节能汽车
(1)减半征收车船税的节能乘用车需满足排量为1.6升以下(含1.6升),且综合工况燃料消耗量符合特定标准。
(2)节能商用车包括燃用天然气、汽油、柴油的轻型和重型商用车,其综合工况燃料消耗量也需符合特定标准。
2、新能源汽车
(1)纯电动商用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商用车免征车船税。
(2)纯电动乘用车和燃料电池乘用车不属于车船税征税范围,因此不征车船税。
3、技术要求调整
自2024年7月1日起,节能和新能源汽车的技术要求有所调整,包括综合工况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和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标准。
4、政策实施
(1)新政策实施后,不符合新技术要求的车型需在2024年7月1日前完成整改,否则将不再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政策。
(2)已列入《目录》的节能、新能源汽车,不论是否转让,可继续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政策。
车船税的征收范围是指依法应当在我国车船管理部门登记的车船(除规定减免的车船外)。具体如下:
一、车辆
1、依法应当在车船管理部门登记的机动车辆和船舶;
2、依法不需要在车船管理部门登记、在单位内部场所行驶或者作业的机动车辆和船舶。
前款所称车船管理部门,是指公安、交通运输、农业、渔业、军队、武装警察部队等依法具有车船登记管理职能的部门;单位是指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在中国境内成立的行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
二、船舶
船舶包括机动船舶和非机动船舶。机动船舶,指依靠燃料等能源作为动力运行的船舶,如客轮、货船、气垫船等;非机动船舶,指依靠人力或者其他力量运行的船舶,如木船、帆船、舢板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
第二条
车船的适用税额依照本法所附《车船税税目税额表》执行。
车辆的具体适用税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依照本法所附《车船税税目税额表》规定的税额幅度和国务院的规定确定。
船舶的具体适用税额由国务院在本法所附《车船税税目税额表》规定的税额幅度内确定。
第三条
下列车船免征车船税:
(一)捕捞、养殖渔船;
(二)军队、武装警察部队专用的车船;
(三)警用车船;
(四)悬挂应急救援专用号牌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专用船舶;
(五)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领馆、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及其有关人员的车船。
第四条
对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的车船可以减征或者免征车船税;对受严重自然灾害影响纳税困难以及有其他特殊原因确需减税、免税的,可以减征或者免征车船税。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第五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可以对公共交通车船,农村居民拥有并主要在农村地区使用的摩托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载货汽车定期减征或者免征车船税。
第六条
从事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为机动车车船税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在收取保险费时依法代收车船税,并出具代收税款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