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有固定收入的个体户,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2. 无固定收入的个体户,误工费按照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3. 如果个体户无法计算最近三年的收入,则按照所在地区的个体户平均收入计算。
4.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的实际治疗情况和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来确定。
5. 如果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误工时间应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6.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根据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7. 受害人有无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根据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8. 如果受害人无法提供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