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WTO简介
世界贸易组织(World Trade Organization,简称WTO)成立于1995年1月1日,取代了成立于1947年的关税和贸易总协定(GATT)。WTO的总部位于瑞士日内瓦,负责制定和监督国际贸易规则,处理成员国之间的贸易争端。目前,WTO拥有164个成员国,涵盖了全球98%以上的贸易量。
二、WTO的基本职能
WTO的基本职能包括制定和规范国际多边贸易规则、组织多边贸易谈判以及解决成员国之间的贸易争端。
三、WTO的宗旨、目标及地位
WTO的宗旨是通过降低关税和其他贸易壁垒,促进全球贸易的自由化,提高生活水平、保证充分就业、增加实际收入和有效需求,扩大货物和服务的生产与贸易。WTO在国际贸易体系中占据核心地位,是国际经济合作的重要平台。
四、WTO的组织机构
WTO的最高决策机构是部长大会,负责制定政策和战略方向。部长大会下设总理事会,负责日常运作和监督WTO的工作。总理事会下设有货物贸易、服务贸易、知识产权三个理事会和贸易与发展、国际收支、行政预算三个委员会。秘书处负责处理日常事务,总干事是秘书处的领导。
五、WTO成立以来所取得的成果
1. 落实乌拉圭回合协议内容,继续谈判框架协定。
2. 解决成员国之间的贸易争端。
3. 帮助最不发达国家成员解决贸易发展问题。
4. 举行部长级会议,解决多边贸易体制发展中的问题。
六、WTO的国民待遇原则
国民待遇原则是最惠国待遇的有益补充,确保外国商品或服务在进入另一成员国领土后,享受与本国商品或服务相同的待遇。这一原则体现在《1994年关贸总协定》中对进口产品征收国内税、规定待遇等方面的规定。
七、WTO的互惠原则
互惠原则是WTO建立共同行为规范过程中的基本要求,通过多边贸易谈判进行关税或非关税措施的削减,对等地向其他成员开放本国市场,以获得本国产品或服务进入其他成员市场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