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对外投资决策的主要形式包括联营投资、兼并投资和境外投资,每种形式都有其独特的特点和管理方式。
2. 联营投资形式多样,例如建立货源、加工或销货基地,涉及本市、本省乃至国外,不同产业如商商、农商等,以及国有、集体和私营的合作。
3. 联营企业之间滑行携的经济关系分为紧密型、半紧密型和松散型,各类型特点各异。紧密型联营企业具有法人资格,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经理负责制,按投资额分红。
4. 半紧密型保留各方法人地位,实行“三不便,四统一”原带兆则;松散型则保持核算,各自管理。
5. 联营投资的财务管理需遵循横向经济联合原则,包括可行性研究、资产评估、资金筹集、财务监管和利润分配。
6. 终止时,需要依法进行投资回收清算。例如,甲乙企业投资分红,根据所得税率差异,可能涉及到所得税的补交或退还。
7. 兼并投资主要以货币形式进行,具有有偿性和吸收性,分为横向兼并(同行业)、纵向兼并信伏(生产前后相关)和混合兼并。
8. 兼并操作程序包括确定目标企业、评估资产、论证、决策、协商、产权转移和工商登记等步骤。
9. 兼并企业原则中,一般要求一次性支付,特殊情况可分期付款。
10. 境外投资则涉及股票投资和债券投资,股票投资收益不确定、风险较大,但具有参与企业管理的权利;
11. 债券投资风险较小,投资者无权参与企业管理,收益较为稳定。
12. 企业净资产可通过资产总额减去负债总额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