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综合评估法在工程招标过程中被广泛应用,作为评标的一种方法。
2. 该方法通过为技术实力、商务能力和资信情况设定不同的评分权重,全面评估投标方,以选出最适合的中标者。
3. 在综合评估法中,总评分为100分,不同类别的工程拥有不同的权重分配。
4. 以一类工程为例,技术标占30%的评分比重,商务标占60%,资信标占10%。
5. 这种权重设置旨在充分考量技术方案的可行性与商务条件的优越性。
6. 对于二类工程,技术标权重降低至20%,商务标权重提升至70%,资信标权重保持不变,为10%。
7. 这种调整更加强调商务条款的详细性和可行性,反映了在二类工程中商务条件的重要性。
8. 三类工程的评分方式有所不同,技术标仅进行符合性评审,不再评分。
9. 商务标权重高达90%,资信标权重为10%,适用于技术要求相对简单,更多依赖商务条件和资信水平的项目。
10. 通过这样的权重分配,综合评估法能够全面、公正地评估投标方的综合表现,确保评标过程的科学性和公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