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征兵体重要求:计算标准体重采用公式:体重(公斤)=身高(厘米)- 110。男性应征者体重应在标准体重的75%至125%之间,女性应征者则应在标准体重的85%至115%之间。
2. 身高要求细化:男性应征者身高下限为160厘米,女性应征者身高下限为158厘米。坦克乘员身高范围上限为178厘米,下限为162厘米;潜水员身高范围上限为185厘米,下限为168厘米。
3. 不同兵种身高要求:潜艇及水上舰艇人员身高范围上限为182厘米,下限为162厘米;空降兵身高要求至少168厘米;空军航空兵第34师专机服务队女服务员身高范围上限为172厘米,下限为165厘米。
4. 特种部队及其他特定兵种要求:特种部队条件兵(包括海军陆战队队员)以及驻香港澳门部队条件兵的身高要求至少170厘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