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是在2012年由东盟发起,旨在建立亚太地区最大的自由贸易区的谈判成果。
2. 该协定经过八年的谈判,于2020年终于由包括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和东盟十国在内的15个成员国达成一致。
3. RCEP的签署标志着世界上人口最多、经贸规模最大、发展潜力最强的自由贸易区正式形成。
4. 协定的内容覆盖了货物贸易、服务贸易、知识产权、电子商务、人员流动、贸易便利化、原产地规则以及中小企业等多个领域。
5. 作为我国外贸的最大贡献者,粤港澳大湾区将显著受惠于RCEP,区域内的贸易和投资将得到进一步促进。
6. RCEP的实施对地区经贸合作具有积极意义,它有助于创造新的经济增长点,深化东亚地区的经济一体化。
7. 从经贸合作的角度来看,RCEP的生效显著提升了地区贸易和投资的自由化与便利化水平,加强了成员国间的经贸联系,为区域贸易投资规模的扩大提供了强有力的动力。
8. 在贸易领域,RCEP的实施将导致大部分货物贸易关税最终取消,这对地区内贸易的繁荣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
9. 此外,成员国在服务贸易上的开放承诺超过了原有的“10+1”自贸协定,促进了服务贸易的升级。
10. 在投资领域,RCEP对非服务业投资采用了负面清单模式,并加强了投资保护,这有利于推动地区投资的进一步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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