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政府采购长期以来被视为一种保护国内企业的手段,因此政府采购市场通常被视为封闭的。
2. 在1947年制定的关贸总协议中,政府采购并未被包含在国民待遇的适用范围内。
3. 直到1979年,关贸组织才将政府采购纳入到贸易投资自由化的谈判领域,并制定了《政府采购协议》,该协议通常被称为“1979年协议”。
4. 《政府采购协议》是一个诸边协议,意味着它是世界贸易组织(WTO)成员国自愿加入的。当初,只有少数发达国家加入了该协议。
5. 关贸组织后来对1979年的协议进行了多次修改,在1993年的乌拉圭回合谈判期间,形成了一份新的《政府采购协议》,也称为“1994年协议”。现行的协议保留了其诸边性质不变。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