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最新通知,深圳市的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2200元。这一标准是根据深圳市的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定期调整的。
1. 深圳市目前实行的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2200元,这一标准是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调整通知设定的。
2.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和各直属机构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最低工资规定》,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有条件的城市可在此基础上适当上调,并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
3. 各市政府需公布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确保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的严格执行,并加强对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以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4. 如果职工的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需按照《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的规定进行补偿。如果用人单位克扣或无故拖欠工资、拒不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或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行政部门可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能要求支付赔偿金。
5. 根据《最低工资规定》第十三条,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最低工资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要求其改正,并可能要求其补发欠薪,并按所欠工资的1至5倍支付赔偿金。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