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袋形走道是建筑物中一种布局,其中疏散出口单一,形成类似于布袋的结构,人员在其中只能单向疏散,无法直接到达出口。这种走道在尽头没有第二个出口,一旦发生火灾,出口被火势封锁,内部人员疏散将面临极大困难。
在多层和高层建筑中,袋形走道的疏散距离要求存在差异。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的规定,不同类型的建筑在不同的耐火等级下,其袋形走道的疏散距离有不同的限制:
1. 对于单、多层建筑,位于袋形走道两侧或尽端的疏散门,当建筑的耐火等级为一级时,疏散距离为20米;耐火等级为二级时,疏散距离也为20米;耐火等级为三级时,疏散距离减少到15米;耐火等级为四级时,疏散距离为10米。
- 例如,托儿所、幼儿园、医院、疗养院的疏散距离分别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2. 对于学校建筑,耐火等级为一、二级时,疏散距离为22米;耐火等级为三级时,疏散距离为20米;耐火等级为四级时,疏散距离为10米。
3. 其他民用建筑,在耐火等级为四级时,疏散距离为15米。
对于高层建筑,规定如下:
1. 耐火等级为一级时,医院病房部分的疏散距离为12米,其他部分为15米;
2. 旅馆、展览楼、教学楼的疏散距离为15米;
3. 其他民用功能建筑的疏散距离为20米。
此外,《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还规定,当直通疏散走道的房间位于袋形走道两侧或尽端时,其疏散门至最近敞开楼梯间的直线距离应按规范中的表5.5.17减少2米。这样的规定旨在减少袋形走道带来的安全隐患,确保人员在火灾发生时的安全疏散。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