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太原市制定最新烟花爆竹管理规定,旨在保护环境与安全。
2. 规定明确了禁放区域的详细范围,包括多个区县。
3. 在禁放区内,禁止单位和个人零售及批发烟花爆竹。
4. 未经公安局批准,烟花爆竹不得运入禁放区。
5. 违规行为将受到法律处罚,如单位罚款五千元至二万元,个人罚款二百至五百元。
6. 违规造成损失或伤害的,需承担相应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7. 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违规,监护人需承担赔偿责任。
8. 当事人对处罚决定不服可申请复议或向法院提起诉讼。
9. 春节期间及国家重大活动、节日需燃放时,政府将发布专门公告。
10. 鼓励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规行为进行劝阻和举报,举报者将受到表彰或奖励。
11. 本规定的具体应用问题由太原市人民政府负责解释。详情